一、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相关文件的制定。
二、负责制定和落实师资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及阶段性培养计划,组织实施教学人员的进修、培训, 审批有关师培费用。根据需要举办各类教师培训班并做好管理工作。
三、负责教职工报考研究生、在职申请学位、职工培训的审核工作及教师报考定向研究生合同的签订。
四、负责组织我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。
五、负责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、考核、聘用工作。
六、负责博士后流动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。
七、参与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管理工作。
八、负责学校特殊业绩津贴的审核及发放。
九、负责国家公派留学、河北省优秀专家出国培训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申请。
十、负责学校增人计划的申报、新教师招聘及办理新进教师入校手续。
十一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